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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科研管理 谭福涛 2023-08-01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现通知征集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简要通知如下,细通知见附件0-4。

(一)项目类型

2023年度海淀联合基金、丰台联合基金、昌平联合基金项目类型分为重点研究专题前沿项目两类,其中重点研究专题每项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前沿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统一为3年。申请项目须在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

1.海淀联合基金:围绕无线通信、智慧骨科、疫苗和流行病学、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医学工程、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数字化精准医疗、智慧口腔等8个领域开展资助工作,重点研究专题计划资助35项左右,前沿项目计划资助115项左右。项目申请须在《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

2.丰台联合基金:围绕轨道交通领域开展资助工作,重点研究专题项目资助6项左右,前沿项目计划资助22项左右。项目申请须在《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附件3)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

3.昌平联合基金:围绕肿瘤免疫与精准治疗、疫苗与检测、骨与关节、组织再生与功能修复、生物医用材料、集成电路等6个领域开展资助工作,重点研究专题计划资助31项左右,前沿项目计划资助62项左右。项目申请须在《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附件4)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

(二)申请人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其中,申请重点专题类型的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

3.申请人每年度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同一科技人员当年申请及参与的同支联合基金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1项。

4.联合基金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海淀联合基金、丰台联合基金、昌平联合基金项目。

5.已申报2023年度小米联合基金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23年度海淀联合基金、丰台联合基金、昌平联合基金项目。

详细申请须知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

 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申请通知和指南后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系统登录地址如下: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

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科技处如下联系人申请开设(邮件发送:身份证号+姓名+职称+所属部门)。

    2.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交单位所内审核截止时间:20238月24日12:00前(提交后在8月29日前还可以往复退回修改)。

 

联系人:谭福涛

电话:82304273/18701032994

邮箱:tanfutao@semi.ac.cn

 

附件0.关于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docx

附件1.2023年度海淀联合基金、丰台联合基金、昌平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doc

附件2.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docx

附件3.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docx

附件4.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docx


 

                                                   科技管理与成果处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