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院条财局正在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请组织购买200万元及以上设备的各位老师填写附件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修购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设备除外),于2023年8月13日前发送至zhaojq@semi.ac.cn。
电话:4412
具体要求如下:
1.使用财政资金购置价格达到或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含自筹资金部分)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均列入查重评议范围。
2.使用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经费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经费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已在项目申报评审过程中完成查重评议工作,不纳入本次评议范围。
3.附件中红色抬头是必填项,请按照表格中每项的提示文字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