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4年度我院继续实施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审批工作。根据院统一部署,凡是进口100万元(含)以上设备均需上报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局(筹)进行集中论证审批,未经进口论证审批的设备不能进口。请需要进口100万元(含)以上设备的老师参照附件1的模板填报资料,该资料将作为专家决定是否可以进口的依据。
填报要求:
1.关于国产与进口产品对比情况。应在申请中明确国产与进口产品对比情况。其中:“完全无法满足需求”指:国产产品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均不具备和无法满足。此类申请需填写国产与进口产品功能和技术指标对比情况。“仅满足基本需求”指:国产产品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基本满足需求,但与进口设备存在差距。此类产品除需填写国产与进口产品功能和技术指标对比情况外,还需填写拟采购进口产品与本国产品的配比情况。“无此类产品生产销售”指: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在我国尚无厂家生产和销售。
2.关于拟采购产品应用场景。拟采购的进口产品直接应用与科研一线工作的,选择“科学研究”;用于学生培养等工作的,选择“辅助教学”;除上述情形外,选择“其他”,并在备注栏说明具体情形。
3.关于产品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请严格按照附件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末级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填列,否则将影响后续计划、执行等各项工作。
4.采购项目从“改善科研条件”专项经费列支的,进口性能技术指标部分信息应与院科技条件项目管理系统信息一致。
请于2024年4月9日下班前,将填报完成的附件1发送至:zhaojq@semi.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