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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0万元(含)以上进口产品进行集中论证审批的通知

科研设备 zjq 2025-02-17阅读量:

各位老师: 

2025年度我院继续实施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审批工作。凡是进口100万元(含)以上设备均需进行进口论证审批,未经进口论证审批的设备不能进口。本次集中论证完成后,2025年院不再组织集中论证,未能参加集中论证的进口产品,需自行组织论证并履行相关程序。请需要进口100万元(含)以上设备的老师参照附件1的模板填报资料,该资料将作为专家决定是否可以进口的依据。

填报要求:

1.关于国产与进口产品对比情况。应在申请中明确国产与进口产品对比情况。其中:“完全无法满足需求”指:国产产品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均不具备和无法满足。此类申请需填写国产与进口产品功能和技术指标对比情况。“仅满足基本需求”指:国产产品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基本满足需求,但与进口设备存在差距。此类产品除需填写国产与进口产品功能和技术指标对比情况外,还需填写拟采购进口产品与本国产品的配比情况。“无此类产品生产销售”指: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在我国尚无厂家生产和销售。

2.关于拟采购产品应用场景。拟采购的进口产品直接应用于科研一线工作的,选择“科学研究”;如有特殊情形,选择“其他”,并在备注栏说明具体情形。

3.关于产品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请严格按照附件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末级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填列,否则将影响后续计划、执行等各项工作。

4.采购项目从“改善科研条件”专项经费列支的,进口性能技术指标部分信息应与院科技条件项目管理系统信息一致。

请于2025年2月20日下班前,将填报完成的附件1发送至:zhaojq@semi.ac.cn

附件1--2025年度产品上报列表模板.xlsx

附件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