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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国际交流计划管理办法》及其项目组织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际合作 尚雅轩 2023-04-20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刚刚接到院国际合作局通知,为促进我院与全球科研人才的交流互动,更好融入全球科技创新合作网络,全面服务我院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科研创新任务以及国家重大科学装置和科技基础设施有关工作,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目标,依据《中国科学院“十四五”国际科技合作与国际化发展规划》,制定中国科学院国际交流计划(以下简称国际交流计划)管理办法及其项目组织实施细则(见附件)。

一、国际交流计划的英文全称为CAS President’s International Fellowship Initiative,英文简称为PIFI。计划获资助者称为PIFI Fellow。

二、国际交流计划包括以下六类项目:

(一)国际杰出学者项目(简称杰出学者项目,英文为PIFI Distinguished Scientist);

(二)PIFI全球大使项目(简称全球大使项目,英文为PIFI Ambassador);

(三)优秀青年项目(简称优秀青年项目,英文为PIFI Young Leader);

(四)国际访问学者项目(简称访问学者项目,英文为PIFI Visiting Scientist);

(五)国际杰出团队项目(简称杰出团队项目,英文为PIFI Group);

(六)特需外国人才项目(简称特需人才项目,英文为PIFI Expert)。

三、国际交流计划根据项目类别不同,资助以下外国专家(学者)开展合作交流活动:

(一)杰出学者项目面向在科技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且享有很高声誉的外国杰出专家(学者),资助其来我院开展短期学术交流活动;

(二)全球大使项目面向曾经获得过PIFI资助且成效显著的PIFI学者,资助其再次访问我院,开展短期交流和参访,配合完成院级海外交流活动;

(三)优秀青年项目面向全球顶尖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优秀在读研究生和在站博士后,资助其来我院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四)访问学者项目面向在国外机构就职的优秀外国专家(学者,含博士后),资助其来我院开展学术访问和合作研究;

(五)杰出团队项目面向国际一流科研、技术、管理团队负责人及其所属团队成员,资助其来我院开展高度自主的访问和交流活动;

(六)特需人才项目面向在完成我院重点科技创新任务、建设大科学装置、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国际科技治理能力及影响力的过程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的、急需的一流外国技术、工程及管理人才,资助其在我院长期开展工作。

四、国际交流计划根据项目类别不同,按以下方式进行资助:

(一)杰出学者项目资助外国专家(学者)访问我院1~2周,至少访问2个院属单位。资助标准4万元/周/项。原则上每年资助不超过60项。

(二)全球大使项目资助外国专家(学者)访问我院2周,访问不少于3个不同地区的院属单位。资助标准5万元/项。原则上每年资助不超过100项。

(三)优秀青年项目资助外国在读研究生和博士后赴我院参加不少于1周的培训与交流,至少访问2个院属单位。资助标准40万元/项,每项资助不少于20人次。

(四)访问学者项目资助外国专家(学者)来我院开展1~6个月的学术访问和合作研究。资助标准按照受资助者的专业技术职称分为三档:国外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含博士后)或资历相当者的资助标准分别为4/3/2万元/月/项,并资助1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资助标准以年度征集通知为准)。

(五)杰出团队项目资助外国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含学生)赴我院开展交流、访问和合作研究。资助期3年,资助标准100万元/年/项。

(六) 特需人才项目资助期2—3年。资助标准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确定,国际交流计划承担合同金额的60%且最多不超过60万元/年/项。对于考核优秀者由项目依托单位推荐可申请延续资助,总资助期不超过5年。

五、国际交流计划全年开放征集,每3月、 6月和 9月分三批进行集中评审。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与我联系。

六、联系人:尚雅轩

联系方式:82304453/yaxuanhd@semi.ac.cn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国际交流计划管理办法》及其项目组织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访问学者实施细则.pdf

杰出学者实施细则.pdf

杰出团队实施细则.pdf

全球大使实施细则.pdf

特需人才实施细则.pdf

优秀青年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