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接到院国际合作局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外交部《关于启动自办单位因公电子护照管理系统的通知》(外领函[2015]1178号)的要求,全国范围内的因公电子护照管理系统通过1年的试运行,将于2016年12月20日正式上线,届时外交部领事司将通过系统对其颁发的所有护照进行实施在线监管。随着外交部领事司设定的系统上线起始时限临近,再次提醒各位从事外事管理的同仁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 因公护照必须统一保管。请各单位务必做好本单位因公护照管理工作,确认本单位护照线上管理信息(借出、归还、注销等);
2. 外交部管理系统将于2016年12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届时外交部将对我院申办的所有因公护照进行线上实施管理,请各单位务必及时更新本单位护照管理状态(借出、归还、注销、遗失),以备外交部随时抽查;
3. 完成因公出访任务后,因公护照须及时收回统一保管,归还日期计算公式为:任务批件标注返回时间+7天,如15天未更新,外交部管理系统将对护照管理缺失单位的系统进行自动锁定,停止受理因公护照的颁发;
4.各单位如更换已备案的因公护照管理人员,需要及时向国际合作局报备;
5.因公护照管理工作事关全院因公出访工作的正常运转,请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院属任何一个单位出现纰漏,都会影响到全院因公护照的申请工作,望各位同仁齐心协力,尽职尽责,为保证我院因公出访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努力。
请执行因公出访的老师务必将因公护照于出访结束后的7天之内(任务批件标注返回时间+7天)交给外事管理人员。一旦因为因公护照没及时交回而引起全院因公护照办理系统锁定的话,我所将追究相关出访人员的责任。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