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老师:
为推进我院与捷克的合作关系,加强科研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我院与捷克科学院决定共同择优支持双边交流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交流合作领域不限。
2.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期。每个项目每年可支持30人/天的互访。
3. 出访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国外接待单位根据院级协议标准提供,往返旅费由出访人员自理。
4. 申请人员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便函(扫描件)、交流项目中/英文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报送1#708室。(材料发送至邮箱:yaxuanhd@semi.ac.cn)
5.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前上报。
捷克相关征集通知请参考:
为了避免漏报项目,请有意申请的老师提前与我们联系82304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