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处 - 通知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候选人和交叉合作课题推荐工作 的通知

通知公告 科技处 2025-02-18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着力培育壮大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根据《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25〕5号)(附件1),现就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候选人和交叉课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

在京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均可推荐。

(一)科技新星

可通过依托单位推荐专家举荐

1.单位推荐。推荐候选人名额不超过2人。

2.专家举荐。候选人须获得本领域2名(含)以上全球著名科学家、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学者或科技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举荐每年每名专家限举荐1人,专家举荐的候选人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注:“北京学者”指北京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已进入支持名单的。

(二)交叉合作课题

鼓励已入选北京市科技新星的人才开展交叉合作课题研究,促进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交叉合作,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通过牵头人依托单位推荐,无推荐名额限制。交叉合作课题申报人条件详见附件1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

资助金额:对于入选的科技新星或交叉合作课题,市科委将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科技新星培养期为3年,交叉合作课题执行期不超过3年。

二、资格条件

推荐的科技新星候选人、交叉合作课题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科技新星候选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37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主持或参与过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横向科技项目(课题)或所在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取得创新性成果且成果有较好的转化前景或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申报人信用状况良好,无科研失信记录和其他相关社会领域失信记录。

4.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同层次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员以及处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支持期内的人员不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填报信息

请申报人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rsc/)进行填报(其中,通过专家举荐的,《专家举荐函》模板可从系统下载),请于2025年3月2日前填写完成并提交至依托单位

(二)依托单位审核、遴选、公示和提交

依托单位审核被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如超过单位限报名额,研究所将首先组织所内遴选确定被推荐候选人),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依托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推荐表和加盖单位公章的《2025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人选公示结果报告及单位承诺书》扫描件提交至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四、材料提交要求

1.依托单位和候选人应遵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准则,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所有报送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2.系统填报的奖励、荣誉、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等材料,需对原件进行扫描,并上传至系统。

3.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4.交叉合作课题材料申报、审核和提交由牵头人及牵头人依托单位负责。

五、咨询电话

北京市科委: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7099,010—88827957,010-88827076

技术服务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9,010—58858685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科技处:

联系人:谭福涛

电话:82304273

邮箱:tanfutao@semi.ac.cn

 

附件1:《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25】5号.pdf


                                       科技管理与成果处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