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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所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五一、十一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工青妇工作 所工会 2023-09-25阅读量:

国庆节临近,为进一步做好帮扶困难职工工作,让职工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工会组织的关心、关怀和温暖,根据院工会的安排和部署,所工会决定在全所范围内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

一、活动范围

    会员关系隶属半导体所的在职职工

二、活动对象

   1. 一类为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其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当年累计在2万元以上者。重大疾病认定标准以北京市医保特殊病种列入的为准(由医务室根据相关文件确定)。

2. 二类为:(1)职工家庭困难,证明材料需要证明其家庭收入低于2023年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2420元。(2)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的职工(提供残疾证)。

3. 三类为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职工配偶、子女、职工本人父母患有重大疾病的,其医疗费用当年累计自付部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职工配偶、子女(单人)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需超过2万元;职工父母(单人)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需超过5万元。

因生病住院或者去世慰问等享受工会福利的,一般不在列为送温暖对象。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各部门分工会组织困难职工本人填写《送温暖慰问汇总表(困难职工)》(附件1),其他类型申请职工填写《送温暖慰问汇总表(其他职工)》(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报。

2.调查走访。各部门分工会要采取多种渠道开展调查走访,认真核实申报人本人及家庭情况,实事求是的进行申报。

3.各部门分工会于10月8日下班前将各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所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凤云 

邮  箱:yfy@semi.ac.cn

 

 

 所工会

2023.9.25

附件1:送温暖慰问汇总表(困难职工).docx

附件2:送温暖慰问汇总表(其他职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