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妇委会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响应院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推动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的通知精神,树立和宣传我所科研、管理杰出女性代表,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女性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为实现“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目标要求积极投身科技创新,经所妇委会讨论决定开展半导体所第一届“巾帼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属各部门女职工
二、评选原则
坚持自下而上、典型示范、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担当,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同时需具备下面条件:
(一)科研及科研支撑岗
在科研或科研支撑工作中做出有影响性的创新成果,或在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技术发明、实验设备与方法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半导体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作出较大贡献。
(二)管理及后勤支撑岗
在管理或后勤支撑岗位上踏实肯干,敢于创新,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被采纳,努力践行为科研人员办好事、办实事的工作理念。
四、评选程序与方法
1.推荐人选
每个妇委会小组推荐人选名额为1人。各妇委会小组将《半导体所第一届“巾帼创新奖”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及获奖佐证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6月21日(周二)下班前报送至所妇委会,逾期未报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2.评审
综合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初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所领导、两委委员、妇委会委员、部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召开评审会进行评议,确定拟表彰对象。
3.公示
对评审委员会确定的拟表彰对象,进行所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授予第一届半导体所“巾帼创新奖”,并择期进行表彰。
4.宣传
表彰对象在所务公开网进行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树立杰出女性榜样,鼓励全所女职工奋勇争先。
联系人:杨凤云
联系电话:4971
电子邮件:yfy@semi.ac.cn
半导体所妇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