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送温暖工作,让职工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工会组织的关心、关怀和温暖,根据院工会的安排和部署,依据《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半发工字〔2024〕2号)文件规定,所工会现在全所范围内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
一、活动范围
所工会会员
二、申请条件
职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其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当年累计在2万元以上者。重大疾病认定标准以北京市医保特殊病种列入的为准(由医务室根据相关文件确定)。
2.职工家庭困难,证明材料需要证明其家庭收入低于2024年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2420元。
3.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的职工(提供残疾证)。
4.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职工配偶、子女、职工本人父母患有重大疾病的,其医疗费用当年累计自付部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职工配偶、子女(单人)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需超过2万元;职工父母(单人)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需超过3万元。
因生病住院或者去世慰问等享受工会福利的,一般不在列为送温暖对象。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各部门分工会组织困难职工本人填写《送温暖慰问汇总表(困难职工)》(附件1),其他类型申请职工填写《送温暖慰问汇总表(其他职工)》(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报。
2.调查走访。各部门分工会要采取多种渠道开展调查走访,认真核实申报人本人及家庭情况,实事求是的进行申报。
3.各部门分工会于10月17日(下周四)下班前将各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所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凤云
联系电话:4971
邮 箱:yfy@semi.ac.cn
所工会
202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