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办 - 信息宣传

关于对所工作人员慎重接受媒体采访的提醒

信息宣传 综合办 2019-06-11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近日,接院传播局通知:“近期以来,部分院属单位在网站发布科研成果新闻稿后,个别媒体特别是个别境外英文媒体的记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对完成该成果的科研人员进行“非正规”采访,之后进行不实、夸大乃至歪曲报道,刻意将其渲染为芯片、稀土等国际竞争热点领域的“重大突破”,经媒体和网络进一步传播后,对公众形成误导,给相关单位和我院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有鉴于此,经请示所领导批准,特提醒我所工作人员应慎重接受媒体采访,以免被媒体误读或演绎。具体要求如下:

1.如果工作人员拟接受媒体与工作内容相关的采访,不论采访为何种形式(包括电话、邮件等),必须严格履行《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由所有关部门审核,经新闻宣传分管所领导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向院科学传播局(境内媒体)或国际合作局(境外媒体)备案。

2.采访时应尽量对相关通话、通讯内容进行录音、保存。

特此提醒。务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办理。

 

                             综合办

                         201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