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职工、研究生:
我所为了解决博士生公寓楼前乱放自行车的现象,加强自行车规范管理,在博士生公寓旁安装了自行车棚。12月1日,经检查仍然有个别人员将自行车放在车棚外,影响了人行横道的正常行驶。具体人员如下:
1. 工程中心 林 楠 自行车车牌号:549号
2. 照明中心 石 超 自行车车牌号:349号
3. 材料重点实验室 白永彪 自行车车牌号:122号
关于自行车的有序停放,研究所已经三令五申,希望大家规范停放自行车,为研究所营造良好工作环境。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