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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关于举办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综合办通知 gaoyan 2017-09-19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决定组织举办“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2017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以“科技强国 创新圆梦”为主题,旨在宣传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科技创新创业成果为全国各族人民共享,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通过科技人员演示科学实验方法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全国科技人员搭建展示科研能力和学习交流的平台,推动我国科普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承办单位: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

协办单位:中国科普博览、中国科普网

三、活动安排

分推荐活动和展演汇演两个阶段进行。

1. 推荐活动时间:2017年11月24日前

2. 展演汇演活动时间:2017年11月29-30日。

3. 展演汇演活动地点:北京。

有关展演汇演活动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 各地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至多可推荐3名(组)选手(各直辖市,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资委、科工局等至多可推荐6名(组)选手)参加展演汇演活动;各代表队原则上安排1名领队,邀请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参加展演汇演(各不超过6名(组)选手)。

2. 选手条件要求。选手职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可以是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普工作的相关人员,同时欢迎其他科技爱好者报名参加(在校大学生不可报名),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在当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部门等报名。

3.报名时间及要求。请我所参加展演汇演活动的选手应在11月24日之前将附件二、附件三发送至活动联系人高艳邮箱(gaoyan@semi.ac.cn)。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艳    电  话:010-82304210    

附件:  

    1. 2017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2. 2017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报名表(详见附件1)

    3. 2017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代表队信息表(详见附件1)

附件1: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关于举办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doc

 

                        综合办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