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近日,我所某课题组人员来综合办盖章,乘综合办印章管理人员审核《使用印章及各类证书审批表》时,自行加盖了所公章。
有鉴于此,为进一步加强我所印章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属各部门负责人、各课题组长、经办人应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修订版)》(半发办字〔2015〕7 号)文件规定,严格审核《使用印章及各类证书审批表》与相关盖章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二、机关各职能部门按照归口职能严格把关,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三、综合办印章管理人员将按照研究所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材料,若发现不符,立即退回重办。
四、一旦发现伪造签名、材料等违规行为,综合办将报请所务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综合办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