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全体居民: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采暖季原应于3月15日结束,但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大中小学学生、学龄前儿童和居民主要时间居家,尤其是老弱病幼孕等群体需要重点保护,适当延长供热时间既可以改善居民的居家生活条件,又可以减少因停热导致着凉感冒和前往医院就诊时交叉感染的风险。据此,按照北京市有关通知精神,经请示所领导批准,我所本采暖季集中供热结束时间顺延至3月22日24时。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