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指示精神,参照北京市清明节放假的有关规定,经所领导批准,我所2020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方式倡议选择家庭追思、网上祭奠和代为祭扫服务,尽量不到现场祭扫。
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各部门关好门窗、水、电,遵守所的安全规定,防止一切事故发生。
放假期间在工作区的人员应格外注意安全,如有事拨打值班电话:中控室82304249,科住物业13651073662。
综合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