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指示精神,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的有关规定,经所务会研究,我所2021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清明祭扫方式倡议选择家庭追思、网上祭奠和代为祭扫服务,尽量不到现场祭扫。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关好门窗、水、电,遵守研究所安全规定,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工作区的同志应格外注意安全,如有事请拨打值班电话:中控室82304249,科住物业15801067606。
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