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职工:
依据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及属地派出所最新工作要求,半导体所将进一步按照要求加强离职职工集体户口管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自2020年9月18日起,凡户口为半导体所集体户的职工(含在编及项目聘用职工),在离职时必须将户口从半导体所集体户口中迁出。
2.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迁出者,须到财务资产处缴纳5000元押金,持财务收据到综合办公室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填写《户口迁出承诺书》,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方可在离职流转单上签字确认。
3.户口迁出手续办理完毕前,集体户口仅用于办理与迁出相关的手续使用,押金于户口迁出手续办理完毕后退还。
特此通知。
半导体所综合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