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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加班工作餐管理的规定(2022年修订版)》的补充通知

综合办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24-08-21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及巡视整改、内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加班工作餐管理,结合研究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关于规范加班工作餐管理的规定(2022年修订版)》(半发办字〔20225号)进行如下补充说明。请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1.报销加班工作餐应为所食堂营业时间之外。所食堂营业时间为中午11:0013:00、下午17:0019:00,所以报销加班工作餐仅限下单/送餐时间为食堂营业时间之后的情况。如为食堂盒饭需附食堂订餐小票等,如为外订加班工作餐需附外卖订餐小票或订单明细截图等,可以显示下单/送餐时间(显示时间需为食堂营业时间之后)、数量、金额等信息。(报销加班工作餐原则上仅限海淀园区)

2.再次强调加班工作餐报销的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标准报销,食堂盒饭不高于60//餐,外订快餐、套餐、盒饭等简餐不高于100//餐;

2)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填写《半导体所加班工作餐报销审批表》时“简要描述加班事由”一栏需写明具体加班事由,不得使用加班”“讨论”“研讨等笼统表述;

3)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用餐人数和用餐费用;

4严禁以加班用餐名义报销私人用餐、部门聚餐等费用,桌餐消费一律不予在加班工作餐中报销;

5)严禁报销加班工作餐时夹带报销就餐场所的会员入会费等其他无关费用;

6)严禁以加班工作餐形式隐匿报销公务接待费用。

上述公款吃喝问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0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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