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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2024年中国科学院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综合办通知 综合办 2024-09-30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科学与中国”院士专家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和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动提升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根据《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国科办才〔2024〕99号),我院将组织全院科普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公开播映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二)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 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作品及其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3. 作品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4. 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简体中文字幕;

5. 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视频片头名称应与推荐表申报名称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等制作信息。

(三)形式、格式要求

1. 作品形式为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2. 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3. 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M之间。

(四)原创要求

1. 作者承诺参赛作品的创作思路、内容、素材等需为作者原创,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侵占、篡改他人作品。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

2. 非原创部分不得超过视频总时长的10%,以下涉及公共素材、商业网站素材、人工智能生成素材均视为非原创部分:

1) 使用事件、报道等公共视频素材的需在画面注明“资料”及出处;引用商业网站素材或他人原创素材的,在视频中标明引用素材来源。引用素材需提供授权使用证明。

2) 音乐素材使用或改编歌词,应取得版权方授权,使用公共素材的需说明情况。

3) 使用动画制作平台创作的视频,如其模板、表现元素等素材均为动画制作平台提供的公共素材,视为非原创。

4) 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视频、图片、文案,视为非原创。

二、推荐方式及要求

1. 请报送至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学部工作局科学普及与学术处。

2. 每部微视频作品需从唯一渠道推荐,如多渠道推荐,将取消该部作品的参评资格。

3. 请预先进行政治性、科学性审核,确保作者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

三、推荐材料

(一)提交材料

微视频U盘(1套);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见附件)盖章纸质版(1份)

(二)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6日(以收到日为准)。

四、评选办法

(一)形式审查

分辨率、尺寸和字幕等形式上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无法参与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的前10部作品将为2024年中国科学院优秀科普微视频,前5部作品将被推荐申报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

五、联系方式

(一)学部工作局

人:陈

联系电话:010-59358090

电子邮箱:kpcb@cashq.ac.cn

    编:100089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5号学术会堂

(二)半导体所

人:周庆华

联系电话:010-82304887

电子邮箱:zqh@semi.ac.cn

 

附件: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推荐表.doc


 

                                 综合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