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职能部门:
目前,研究所使用印章采取线上ARP审批(非M合同类)与线下纸质审批(非M合同类以外的其他事项)两种方式。为提升研究所印章使用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期刊文献与信息化中心联合我办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开发上线了“印章管理”模块,拟用以逐步替代线下纸质审批的传统方式。为进一步完善该模块,为其后续在全所推广使用奠定基础,计划前期在机关各职能部门开展小范围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时间
2025年2月19日起(暂定1个月)
二、试点范围
由机关各部门提出的使用研究所公章的非M事项。以下情况不在本次试点范围内:
1. 由课题组/实验室提出,需经课题组长、实验室(中心)负责人审批的用章事项;
2. 涉及法人章、党委章、纪委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需经所领导审批的用章事项;
3. 申请二次补充盖章的事项。
三、操作方式
1. 打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s://oa.semi.ac.cn),使用semi工作邮箱账号、密码登录。
2. 点击页面左侧“印章管理”-“印章证书使用”。
3. 点击页面上方“印章及各类证书使用申请”,进入“表单信息”页面。
4. 填写办理内容及用章信息,在“附件”处上传用章材料照片,点击“提交”,自动发至部门负责人审批。
5. 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分3种情况,操作如下:
(1)审批意见选择“同意,请综合办审核盖章”→点“提交”→审批流程结束
(2)审批意见选择“拟同意,报上一级审批”→点“提交”→所领导审批(试点期间无此类情况)
(3)审批意见选择“不同意”→点“退回”→返回申请人重新办理
按照审批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经办人携用章材料到综合办公室审核后盖章。
注意:手机端版本正在开发,目前只能电脑操作。
如使用过程中存在疑问、遇到故障或对模块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周庆华(4887)。感谢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