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现将《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社会化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020年6月8日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社会化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依照《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出行实行社会化,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实现中央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研究所在适度保留公务车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引进社会化公务用车机制,为规范其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所鼓励所属各部门/课题组人员因公出行时首选出租车(TAXI),以降低费用、节约成本。出租车票的报销办法按照财务资产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目前研究所社会化公务车辆主要为神州专车,其车型为“公务车型”、“商务7座”、“豪华车型”三种。
第四条 综合办公室与神州专车运营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由神州专车向所属各部门提供用车服务。综合办公室每月月初与神州专车运营管理企业统一结算支付上月所属各部门用车费用,每季度与所属各部门就其用车费用进行分摊结算。
第五条 神州专车报销单需附每一笔用车明细,包括订车人、乘车人、车牌号、实际上车时间、实际上车地点、实际下车时间、实际下车地点、应付金额、折后金额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 所属各部门/课题组人员在征得本部门/课题组负责人同意后,因公可以使用神州专车,但只能乘坐“公务车型”,不得乘坐“豪华车型”,3人以上乘车的可以使用“商务7座”。
第七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使用神州专车的,报销费用时需提供合理事由。未能提供合理解释的,相关费用不予报销,由订车部门/课题组负责人将相关费用退还研究所财务资产处。
第八条 按照《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半发财字〔2019〕4 号)有关规定,凡属国内因公出差时,乘坐神州专车前往机场、车站往返的,不得再领取当天的市内交通费补助。出差期间的其他自然日乘坐神州专车的,也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补助包干支付。
第九条 其它社会化公务用车(如“首汽约车”、“滴滴专车”、“曹操专车”等)报销规定同神州专车的规定一致。为提高工作效率,所属各部门/课题组报销此类用车费用时可以一并填写附件表格《社会化公务用车使用一览表》。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社会化公务用车使用一览表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社会化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