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半导体研究所2024年内部审计实施计划》和研究所内审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研究所内审工作组第三季度主要围绕“基础领域青年团队”项目方面开展内部审计,现将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规章制度执行方面
存在未执行“包干制”管理办法中关于“签署承诺书”相关规定的问题。
制度依据:《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关于落实项目经费“包干制”(试行)的通知》(半发财字〔2022〕5号)第四款规定:“研究所项目管理部门应要求项目负责人按附件1模板签署承诺书”。
整改举措:
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包干制”管理办法管理项目,组织项目负责人签订承诺书事宜。
二、经济业务方面
1. 发现项目中列支“包干制”管理办法明令禁止的研究生论文打印费、研究生论文评审费和答辩专家劳务费等经费支出项的问题。
制度依据:依据《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关于落实项目经费“包干制”(试行)的通知》(半发财字〔2022〕5号)负面清单第二条第八款规定:“不得列支应由教育经费承担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和论文答辩费。”
整改举措:
相关项目组依据“包干制”管理办法调整不符合要求的经费支出项,并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 由两个课题支出的设备费,发现存在仅一个课题的负责人和课题组长审批签字,缺少另一个课题的负责人和课题组长审批签字的问题。
制度依据:《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及领用管理办法》(半发科技字〔2023〕19号)第四章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的,由课题负责人组织技术专家进行验收,人数不少于2人,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至少包含1名本课题组之外的同领域技术人员,并由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组长签字确认。”
整改举措:
发现问题的相关合同经办人补齐签字审批,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在此,通过本通报再次强调:
1. 科研财务助理要认真学习研究所“包干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协助项目负责人管好用好科研经费;
2.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需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
3. 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好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并进一步做好对制度的宣贯和培训工作,共同为抢占半导体科技制高点营造良好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和环境。
半导体研究所内审工作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