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所科研用房管理,统筹全所资源向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和产出重大科技成果的团队、优秀人才和重组实验室倾斜,支撑承担各类重大科技任务,进一步优化科研用房的配置,提高科研用房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科研用房管理使用中的自我调节机制,服务好全所科研工作,现将《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海淀园区科研用房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024年1月11日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海淀园区科研用房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所科研用房管理,统筹全所资源向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和产出重大科技成果的团队、优秀人才和重组实验室倾斜,支撑承担各类重大科技任务,进一步优化科研用房的配置,提高科研用房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科研用房管理使用中的自我调节机制,服务好全所科研工作,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仅适用于研究所海淀园区科研用房管理。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用房,是指课题组开展科研活动和研究生教育的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实验用房、辅助实验用房、学生教育用房等。科研用房面积不含走廊、卫生间、楼梯等公共空间。1号楼和5号楼地下室科研用房单独核算。
第三条 基建园区处为海淀园区科研用房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调配、运行、监管等具体事宜。所务会为科研用房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审议重大科研用房配置申请与调整方案,闲置房清退、费用收取与减免等事项中的相关问题。
因科研工作需要增加或调整科研用房的课题组,应填写《科研用房申请表》(见附件1),首先由科技管理与成果处或高技术发展与质量控制处审批后转交基建园区处提出拟分配建议,经主管所领导批准后办理科研用房入住手续。
课题组退还科研用房的由基建园区处办理,课题组需即时结清房屋维修费、水电费等。
第四条 研究所收取科研用房基本维修费(以下简称房屋维修费)。房屋维修费是指研究所对建筑设施公共部位、设施进行的维护维修,以及支付修缮改造项目自筹资金、园区物业管理费等。各课题组因科研需要对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承担。修缮改造等需执行研究所关于科研用房装修改造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 课题组房屋维修费执行“基础面积+拓展面积”阶梯收费办法,由课题组支付费用。课题组科研用房基础面积按课题组科研人员(含博士后和研究生)的职称和人数进行核算,超过基础面积部分为科研用房拓展面积。
第二章 实施细则
第六条 课题组房屋维修费基本收费标准为基础面积按120元/平方米核算,课题组科研用房面积超出基础面积1倍以内的拓展面积按180元/平方米核算,超出基础面积1倍以上的拓展面积按240元/平方米核算。
第七条 基础面积核定标准:在职和返聘院士500平方米/人,正高职称70平方米/人,副高职称35平方米/人,其他人员(中级以下职称及项目聘用)10平方米/人,博士后/研究生(不含联合培养学生,下同)5平方米/人。即课题组科研用房基础面积S为:
S=500×N1在职和返聘院士+70×N2正高职称人数+35×N3副高职称人数+10×N4其他人员+5×N5博士后/研究生
第八条 1号楼和5号楼地下室科研用房的房屋维修费分别按20元/平方米和30元/平方米进行单独核算。
第九条 课题组科研用房基础面积测算依据研究所人事教育处提供的收费年12月份人员名单计算。
第十条 园区内不能搭建临时用房、临时设施。既有暂用临时用房、临时设施按照2倍基本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一条 研究所批准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基础面积标准收取房屋维修费。
第十二条 科研用房条件特殊,如超高、大排风等情况,供暖费等按照2倍基数收取。
第十三条 撤销、合并的课题组,由所务会讨论其科研用房处置。原课题组不能私自转给其他课题组或带到新的课题组。
第十四条 为积极鼓励科研单元争项目、出成果、出人才,研究所按照重大科研项目、重要成果、优秀人才三方面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房屋维修费返还,返还分成以下几类层级,具体划分见附件2。
(1)重大科研项目:对承担在执行期内(以任务书为准)的重大科研项目,如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项目、区域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集成项目;院攻坚专项、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稳定支持基础研究领域青年团队计划、科研设备研制项目(重大/关键团队)等的专项/项目负责人返还一定额度的房屋维修费。同一科研人员获多项重大科研项目资助,按就高原则返还其中一项重大科研项目所对应额度。A档项目返还88平方米/项/年,B档项目返还66平方米/项/年,C档项目返还44平方米/项/年,D档项目返还22平方米/项/年。
高技术类重大科研项目相应的房屋维修费返还面积额度给予适当政策倾斜,A档项目返还132平方米/项/年,B档项目返还99平方米/项/年,C档项目返还66平方米/项/年,D档项目返还33平方米/项/年。
重大科研项目相应的房屋维修费返还要求项目负责人按时间节点完成各类课题任务和绩效考核目标,与研究所签订的责任书完成情况良好以及科研诚信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否则相应房屋维修费不予返还,已经返还的将全额收回。
(2)优秀成果:按照上一年度取得的优秀成果(国家科技奖励和第一完成单位一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返还一定额度的房屋维修费。科技奖励返还面积落实到所内第一完成人名下。同一成果完成人获得多项优秀成果,按就高原则返还其中一项成果所对应额度。A档成果返还352平方米/项,B档成果返还176平方米/项,分两年完成返还。
(3)优秀论文:对上一年度发表优秀论文(第一完成单位的高质量三类及以上论文)的所内责任作者(只能由一位责任作者提交)返还一定额度的房屋维修费。同一责任作者发表多篇优秀论文,按就高原则返还其中一篇优秀论文所对应额度。A档论文返还88平方米/篇,B档论文返还44平方米/篇,C档论文返还22平方米/篇。
(4)优秀人才:对执行期内的优秀人才返还一定额度的房屋维修费。对在执行期内的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和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类项目,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和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类项目,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优秀会员等优秀人才返还一定额度的房屋维修费。同时入选多项人才计划的优秀人才,按就高原则核算房屋维修费返还额度。同一人才项目在重大科研项目和优秀人才不能重复统计房屋维修费返还,可按就高原则核算。A档人才返还44平方米/人/年,B档人才返还22平方米/人/年。
第十五条 课题组房屋维修费返还面积不得大于基础面积,返还费用按照60元/平方米计算。
第十六条 优秀人才和重大科研项目获批当年可申请房屋维修费返还,但所获返还的总费用不得超过该项目执行期所对应的总费用。
第十七条 房屋维修费的收取与返还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执行。研究所每年适时发布房屋维修费返还申请通知,课题组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材料只报送1次),研究所职能部门对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返还额度,报所务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基建园区处负责解释,其中涉及项目、成果、人才的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半导体研究所科研用房申请表
申请部门 | 申 请 人 | 申请时间 | |||
申请用房事由(申请实验室需将拟安装设备、涉及环保及安全事项描述清楚):
课题负责人意见: 签字: 日 期: 实验室主任意见: 签字: 日 期: | |||||
科技处/高技术处意见:(科研任务需求情况)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 |||||
基建园区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 |||||
所领导批示:
所领导签字: 日 期: |
附件2:
半导体研究所房屋维修费返还层级一览表 | |||
内容 | 层级 | 具体内容 | 返还额度 |
项目 | 民口A档 | A档项目是“第十四条”-院重大科研项目任务类型,专项/项目负责人,留所经费在2000万元(含)以上。 | 88平方米/项/年 |
民口B档 | B档项目是“第十四条”-院重大科研项目任务类型,专项/项目负责人,留所经费在1000万元(含)-2000万元之间。 | 66平方米/项/年 | |
民口C档 | C档项目是“第十四条”-院重大科研项目任务类型,专项/项目负责人,留所经费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之间。 | 44平方米/项/年 | |
民口D档 | D档项目是“第十四条”-院重大科研项目任务类型,专项/项目负责人,留所经费在250万元(含)-500万元之间。 | 22平方米/项/年 | |
高技术A档 | 参照民口标准执行 | 132平方米/项/年 | |
高技术B档 | 参照民口标准执行 | 99平方米/项/年 | |
高技术C档 | 参照民口标准执行 | 66平方米/项/年 | |
高技术D档 | 参照民口标准执行 | 33平方米/项/年 | |
成果 | A档 | 国家科技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 | 352平方米/项(分两年返还) |
B档 | 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单位) | 176平方米/项(分两年返还) | |
论文 | A档 | 高质量一类期刊论文(第一完成单位) | 88平方米/篇 |
B档 | 高质量二类期刊论文(第一完成单位) | 44平方米/篇 | |
C档 | 高质量三类期刊论文(第一完成单位) | 22平方米/篇 | |
人才 | A档 | 杰青、WR-科技创新领军、HJ计划、BR-A | 44平方米/人/年 |
B档 | WR-科技创业领军、WR-QB、优青、HWYQ、BR-B、青促会优秀会员 | 22平方米/人/年 |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海淀园区科研用房管理办法》半发建字〔2024〕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