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课题组:
按照《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海淀园区科研用房管理办法》(半发建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所务会决定,现就收取2023年科研用房基本维修费等有关费用通知如下:
一、此次收费测算区间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共计12个月;
二、此次收取科研用房基本维修费外,还一并收取2023年供暖费、空调费;
三、为做好服务,基建园区处将以邮件形式发给每位课题组长您组的收费明细表,请课题组长安排专人核对,并请最迟于1月24日下午下班前办理缴费手续。
联系人:基建园区处 李楠 82304421 linan@semi.ac.cn
基建园区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