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有关人员: 请有关人员在下周一(3月16日)之前,将有关材料(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物业开具的采暖核对证明或供暖明细表、发票原件)交到基建园区管理办公室。 注:交过房产材料的此次可交当年的供暖费发票原件、物业开具的采暖核对证明或供暖明细表。 截至日期:2009年3月16日 基建园区管理办公室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