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研究所在半年检查和职称评审工作中均发现部分科研人员上网计算机和答辩材料中存在敏感信息。此类敏感信息是工作检查的重点内容,一经扩散,势必对我所的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研究所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和课题组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现再次强调:
1.严禁在上网计算机和存储设备中存储各种敏感信息;
2.严禁在公开发表论文、非密学位论文、各类公开答辩材料中出现各种敏感信息;
3.严禁在公开发布信息中出现各种敏感信息;
4.严禁在公开申请专利材料中出现各种敏感信息;
5.严禁通过互联网、微信、邮件发送各种敏感信息;
6.严禁未经审批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以半导体所名义对外发布信息。
全所职工、研究生,要引以为戒,提高保密安全意识,相关负责人、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报送或发布材料的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保密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