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自4月24日—4月30日开展研究所工作区消防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此次集中检查为所属各部门自查与基建园区处重点检查相结合。
二、 检查内容
(一) 消防设施与器材【由运行保障部、消防维保单位负责】
(1) 完整性:灭火器、消火栓、烟雾报警器、应急照明等是否齐全,无遮挡、损坏。
(2) 有效性:灭火器压力正常、在有效期内,类型匹配(如实验室适用干粉 / 二氧化碳灭火器)。消火栓水压充足,水带、水枪完好;烟雾报警器定期测试,功能正常。
(二) 电气安全【由所属各部门负责、必要时运行保障部配合】
(1) 线路状态:电线无老化、破损、私拉乱接,插座无过载,接地保护良好。
(2) 设备管理:大功率设备(如烘箱)单独回路供电,远离易燃物。实验结束后及时断电,禁止设备 “带病运行” 或过夜充电。
(三) 危险化学品管理【由所属各部门负责】
(1) 存储安全:易燃易爆品(如酒精、丙酮)单独存放于防爆柜,限存量合规,标识清晰。强腐蚀性、剧毒化学品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2) 使用规范:实验操作佩戴防护装备,通风橱正常运行,废气处理合规。废弃试剂分类收集,交由鼎元汇丰公司处理,禁止随意倾倒。
(四) 消防安全通道与应急疏散【由所属各部门负责、必要时运行保障部配合】
(1) 通道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无堆放杂物、无锁闭,宽度符合规范。
(2) 标识清晰: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灯完好,指向明确;疏散路线图张贴醒目。
(五) 火源管控【由所属各部门负责】
(1) 禁止在实验区吸烟、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需远离易燃物并专人看管)。
(2) 加热设备(如电炉、酒精灯)使用时有人值守,结束后彻底熄灭。
(六) 特殊场景重点排查【由所属各部门负责】
(1) 高温设备区:如高温管式炉、灭菌锅附近无易燃物,散热良好。
(2) 气体钢瓶间:通风良好,分类固定存放,标识明确,减压阀定期检测。
三、 要求所属各部门尤其是各课题组予以高度重视,课题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人认真自查本组各实验场所,确保安全。
四、 基建园区处将组织对工作区重点实验场所开展检查。
基建园区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