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院领导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所近期科研生产安全形势,6月22日上午,我所在学术会议中心召开了安全工作扩大会议。所领导李晋闽、陈树堂、杨辉、俞育德和各实验室(中心)正副主任、支部书记、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各部门安全员、研究生会正副主席共50余人参加。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兼副所长陈树堂同志主持。
陈书记首先通报了6月15日福建物构所有毒光气泄漏事故的经过。陈书记介绍说,6月15日上午9点半左右,位于物构所大院内的一家下属企业在实验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有毒光气泄漏。目前,已有1名员工死亡,多人被送往医院诊治。事故发生后,中科院领导非常重视,施尔畏副院长亲临现场指挥,要求查清事故原因,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就医。
陈书记指出,这次事故极其严重,对科学院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物构所的科研工作、对物构所中毒的员工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可以说,教训十分惨痛。
接着,综合办公室通报了我院2003年以来的安全形势。吴晓光、曾一平、杨富华、于芳、陈弘达、徐新宁等同志分别就如何加强安全管理、危险品常识普及、制定反事故预案、强化职工和研究生安全知识培训、健全三级安全教育体系等涉及安全方面的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常务副所长李晋闽发表了重要讲话。李所长指出,物构所发生的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我们必须认识到,搞好科研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完善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各项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李所长强调,在科研生产中要加强对客观规律的认知,任何违背科学规律、违反科学操作规程的行为都可能造成事故发生。要把工作重心前移,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职工、研究生的安全知识培训。作为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要加强技术防范设施的建设。所里已决定结合园区改造,在重点要害部位安装技术防范设施。
李所长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与所主管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地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科研生产安全,为所的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跨入新阶段做出贡献。
(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