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科院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的要求,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和我所6月22日安全工作扩大会议精神,6月30日下午,综合办公室组织所内接触化学试剂的部分科研人员和管理、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学生70余人在所学术会议中心进行了安全管理使用知识和相关法规培训,邀请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危控处负责人李平举警官讲授相关法规和介绍部分案例。
李平举警官着重讲解了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并根据我所具体情况,将相关条例进行了重点解读,并介绍了北京市2003年以来发生的典型案例。讲座深入浅出、内容丰富,使与会人员对条例的掌握、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知识有了较大的提高,并深深体会到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希望我所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全所职工、研究生,认真严格地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深刻吸取福建构物所毒气泄漏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以认真务实的态度使用和管理好化学危险品,确保我所各项科研生产顺利进行。
(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