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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机动车停车收费方式变化通知

安保工作 综合办 2019-01-07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从2019年起,凡办理研究所工作区、家属区机动车停车事宜时,财务处不再接受“蓝单子转账”形式,对本所职工、研究生只接受“现金”方式,对外单位人员接受“现金”和“支票”形式。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财务资产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