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所职工、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所新能源充电站的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即日起,禁止一切燃油车在新能源充电站专用车位停放,如有发现综合办将会将车主姓名、所在部门/课题组及其负责人姓名曝光于所务公开网;
二、 完成充电的车辆要及时离开,以便他人使用;
三、 在使用充电桩期间一定要将车主手机号放置于前挡风玻璃下方,或者显眼位置,以便充电完成后能联系到车主;
四、 如有发现充电设备故障或者安全隐患,请及时拨打82304210予以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