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现将《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外来人员使用半导体所实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021年6月10日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外来人员使用半导体所实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研究所实验设备设施属于国有资产,为规范和加强外来人员使用我所实验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实验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中科院有关安全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来人员指与所属各实验室、研究组因工作联系、项目合作、院地合作、联合培养等原因需要进入研究所工作区的其它单位人员。
第三条 所属各实验室、研究组接待、接收外来人员使用半导体所实验设备设施需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研究所实验设备设施的直接责任人包括:实验室研究平台的负责人、研究组负责人、或者能决定该设备设施对外开放的责任人。
第五条 研究所实验设备设施的直接责任人是本部门/研究组实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实验设备设施放置地点(所在房间)责任人为该实验设备设施具体安全管理责任人。
第六条 实验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责任人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科院、半导体所有关安全法规,落实实验室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对使用半导体所实验设备设施的相关外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七条 外来人员使用半导体所实验设备设施,需执行以下流程:
(1) 向所在实验室/研究组提交《外来人员使用半导体所实验设备设施申请表》(附件1),经有关责任人和职能部门审批;
(2) 经批准后,由所在实验室/研究组对外来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填写《外来人员使用半导体所实验设备设施安全培训记录表》(附件2),一式二份,报送有关部门;
(3) 安全培训合格后,实验室/研究组与外来人员签订《外来人员使用半导体所实验设备设施责任书》(附件3)。
(4) 责任书签订后,实验室/研究组方可允许外来人员使用研究所实验设备设施。
第八条 外来人员在研究所使用实验设备设施期间,为方便工作,可以向职能部门申请办理门禁卡。门禁卡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最多三个月。
第九条 实验设备设施的直接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规定程序接待、接收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使用实验设备设施的,一经发现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研究所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一定的绩效额度。
第十条 实验设备设施的所内使用人员不履行本办法的审批程序,直接接待、接收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使用实验设备设施的,一经发现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研究所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所内使用人员的责任,并视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和所内使用人员一定的绩效额度。
第十一条 外来人员在研究所使用实验设备设施期间,违反设备设施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事故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与研究所相关的费用由该设备设施直接责任人及其课题组承担。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基建园区处、科研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外来人员使用半导体所实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半发建字〔2021〕1号.pdf
附件2:外来人员使用半导体所实验设备设施安全培训记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