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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所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通知

运行保障 基建处 2019-01-14阅读量:

    根据北京分院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8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研究所制定本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

   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我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研究所成立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垃圾分类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由基建园区处和综合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对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实施从源头分类,从根本上减少垃圾面源的污染,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希望研究所职工及研究生的思想认识,引导大家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良好的习惯,营造人人关心垃圾分类,全所职工及研究生改善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解释和说明.pptx

 

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成员名单.xlsx

 

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垃圾分类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