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住房后将原住房交回研究所的住户(调整到11#楼的住户除外): 研究所回购原住房的购房款已到所帐上,本周末(30日)转到工行个人工资帐户上,请各职工留意自己的工资折确认是否到帐,确认完毕后,请本月31日(星期一)到所基建园区管理办公室办理签字手续,并领取一份房产卖契。 注:调整到11#楼的住户,退回的原房房款在交11#楼房款时冲抵。 基建园区管理办公室 200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