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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所实验、办公用房装修改建管理的通知

基建修缮  2007-04-26阅读量:

    所各部门:

    按照规定我所实验、办公用房装修改建需到"基建园区处"审批后实施,但是近期仍旧有个别部门对实验、办公用房装修改建时不办理备案审批手续,这样势必造成我处无法有效的对装修工程进行监管,施工质量无法控制、施工垃圾随意丢放,对正常办公环境造成了影响。

    为加强零星工程的施工管理,财务处规定了工程类支出需我处审核签字后才能支付。如工程开工没有进行审批、备案,我处无法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支出将无法审签。

    请已经开工而未办理手续的部门在27、28两日及时补办。

    联系电话: 4447  曹 锋

    基建园区处


附件下载:


1.半导体所实验、办公用房装修改建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