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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水电计量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建修缮  2007-12-11阅读量:

    所区各相关单位:

    近期运行保障部在统计水电费工作中发现以下问题:1、水电计量表发现不能计量,或计量不准确;2、实验室用房调整过程中水电表没有记录。以上问题发生时,查表人员根据其以前使用情况,对应收费用进行了估算收费。

    为保证今后水电收费更准确,请实验室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勤观察计量表,发现有问题或怀疑有问题,请及时与运行保障部联系检查,维修组电话:4427;

    2、实验室交房前应通知运行保障部进行查表,电话:4961,4484,李建华;

    3、增加实验用房的实验室,需在领取钥匙后3日内,与查表员(李建华,4961)联系,核对之前该房的计量情况。

    如实验室不主动报修或不通知计量人员及时查表,不能计量的房间水电费用将采用动力费方式收取;其他一律按计量表数据收取。

    特此通知。请各相关单位配合执行.

    所综合办公室

    基建园区处

    200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