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5年度“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
大农业、大装备、大数据、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光电信息七大重点领域和未来产业相关领域。
二、项目执行周期
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为2年,至多不超过3年。
三、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补助方式给予支持(第一年不低月60%,剩余资金在项目执行期第二年拨付)。项目结束后由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企业需按照项目申请经费金额按比例匹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企业匹配不低于1:5,普通项目企业匹配金额不低于1:2)。
四、项目类别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普通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支持额度
重大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项目整体投入(不含土地投资和建筑安装成本投入,下同)的35%予以补助,单项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企业经费匹配额度(不含土地投资和建筑安装成本投入,下同)须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
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项目整体投入的35%予以补助,单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企业经费匹配额度须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普通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项目整体投入的35%予以补助,单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企业经费匹配额度须达到100万元(含)以上。
六、项目申报条件
1.承担单位须为中科院各研究(院)所,且为中科院各研究(院)所在吉林省实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科技产业政策和吉林省振兴老工业基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2.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实现产业化的基础。
3.申报项目的实施,能够较快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对吉林省产业高质量发展起到助推作用。
4.申报项目须与吉林省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并在项目申报前已经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必须明确合作企业在项目实施中获得的权益),合作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等问题。
5.申报项目的合作企业原则上不能为当年新成立企业,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中科院长春分院沟通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待批复后准予申请。
七、申报方式及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址:www.jlkjxm.com),待申报系统调试完成后开启网上申报。
2.必须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中设定的内容。
3.网上提交电子版《项目申报书》,附件须上传与企业的合作协议,企业匹配经费证明材料,项目现有基础证明材料、项目前期开发证明材料,2022及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注:2023年度新成立企业,徐提供成立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不用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2024年度新成立企业不需要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4.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双方公章),于2024年8月28日前报送至中科院长春分院科技合作处。
5.封皮为普通白色120克皮(封皮不盖章),胶装。
6.起止时间为立项年度的次年1月至第三年度12月。
7.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本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省院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1)项目负责人有省院科技合作专项未结题验收项目(含延期验收项目)的;
(2)获得吉林省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和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的(基于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报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
(3)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省级科研项目”(省级财政出资)达到2项(项目负责人为单位领导1项)及以上;
(4)项目负责人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的。
八、申报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22日17时截止,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2.中科院长春分院科技合作处联系人:
王飞 0431-85351725、13944820855 fwang@ms.ccb.ac.cn
梁川 0431-85393006、15568830361 liangch@ms.cbb.ac.cn
3.研究所联系人:
曹永胜 82304880、18613838107 yscao@semi.ac.cn
4.中科院长春分院科技合作处联系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7520号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A座302室 邮编:130022
附件1.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关于发布《2025年度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