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吸引中科院优质科技创新资源落地长春,推动长春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经长春市政府和中科院长春分院研究决定,自2021年起在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中设立“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以下简称市院合作专项)。2021年度市院合作专项的申报工作目前开始启动,由长春市科学技术局和中科院长春分院共同组织实施。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7月13日之前与成果转化办公室联系(chengguo@semi.ac.cn),并按照《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积极申报。
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支持方式
以前补助方式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额度50万元,项目两次拨付,首期拨付70%,验收合格后拨付30%。
2、申报条件要求
主体为中科院院属科研单位,合作企业必须是长春市内企业。双方需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明确合作方式、知识产权归属、双方职责、经费投入、合作期限等。
3、项目实施期限2年。
4、合作企业提供不低月1:1配套资金。
5、项目执行期内企业新增销售收入100万以上(含100万元)。
6、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申报材料一致,项目由研究所统一推荐。
(2)网上申报先由研究所注册后,申报人员再注册。网上注册开通时间预计7月8日。网址:www.cckjxm.com。
(3)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公函(一式3份)、项目申报书等5类纸质材料(一式5份,胶状成册),具体5类纸质材料要求见附件1第5条。
(4)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7月30日17:00截止,推荐审核时间为8月2日17:00截止,纸件受理时间为8月6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方式及要求见附件1。
联系人:曹永胜
电话:82304880、18613838107
邮箱:chengguo@semi.ac.cn
附件1: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 关于发布《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