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务资产

关于2023年年终财务报销事宜的通知

财务资产 财务资产处 2023-11-23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银行对帐及年终决算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研究所各项经费收入、支出情况,现就年终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报销业务截止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院财政项目经费报销或特殊情况大额支付可放宽到12月27日(支票开具的日期为12月20日,10天有效期)。

微信公众号收款业务截止日期为12月28日。

2023年度发生各种支出的原始票据(包括医药费单据),报销期限可延长到2024年4月底止,过期作废。

二、及时清理2023年及以前年度各种往来款项

为便于清理各种往来款项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各种借款的核销业务不受上述日期限制,请大家抓紧清理以前年度欠款。对截至到年底借款笔数多(包含借发票未到账)或金额较大的课题或借款人,财务处将按照文件要求对经催报仍不还款或报销的借款人予以公示和相应处罚。

三、梳理课题各项收入、支出,发现错账及时调整

请各课题负责人及时核对2023年课题经费的收支情况,已结题到期的课题尽快办理关闭手续。清理课题前请重点关注本课题中借款未报销、冻结资金、在途未处理业务的情况。

对已结题的赤字课题、不合理或错账支出,及时找财务处张建军 (电话:5401)办理调帐以及关闭课题手续。调账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

四、重点关注财政课题的预算执行

根据财政部要求,2023年底研究所预算执行率需达到97%。今年研究所预算执行压力很大,目前全所预算执行率距离目标还有还大差距,请各课题组务必抓紧最后一个月的时间,梳理财政课题预算执行情况,研究所仍将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考核激励及约束力度,请课题负责人务必予以重视。

五、及时认领来款、开具发票

请有开票需求的老师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开票。

由于年底发票需求激增,原则上优先为款项已到账的老师开具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老师请一定保证款项12月到账,否则涉及虚开专票的税务风险,如被税务机关查实可能追究个人责任。

请各位老师注意及时认领来款,核对绩效额度时未认领的收入不能算入2023年度的绩效额度。

六、请科研财务助理及时通知本部门有关人员,抓紧清理各种借款(包括以前年度的借款)、预算执行及催要发票等工作,配合财务处做好年终欠款清理及财务决算。

 

请大家相互转达,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衷心感谢大家一年来对财务处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财务资产处

202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