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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视频会议及发放专家费的补充通知

财务资产 财务处 2020-08-21阅读量:

各部门:

    由于疫情影响,研究所举办视频会议将成为新常态。为了适应这种新情况,要求如下:

1.  召开视频会议的,会议通知中要有“视频会议”字样。参会人员签到表中,不在现场的参会人员签到以视频会议截图代替(注意:参会人员不能是黑屏),现场参会人员仍需手签。

2.  简化视频会议专家费报销手续。报销所需“专家费发放表”的签字,可用专家手签后的扫描件或照片,打印附后即可,不要求原件。但是除会议通知外,需另附视频会议截图(截图中专家不能是黑屏),以证明专家确实参加了此次会议。现场参会的专家领取专家费的仍需要手签。手续不全者,无法报销。            

财务资产处

202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