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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编员工续签聘用合同的通知

人事教育处 人事教育处 2023-12-01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范单位聘用管理程序,现部署在编员工续签聘用合同工作。有关说明如下:

1、所领导不签,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期内的引进人才不签,离岗安置、分流安置、内退、待岗、长期病休人员不签。其他在编固定期聘用员工合意后填写《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2、续签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底前退休的员工,合同截止日期为退休当月最后一天;

3、聘用合同结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部分按照新重组的处室由用人实体正职领导签字(处、室正职领导本人的聘用合同,该部分不填);

4、聘用合同结尾“乙方”由员工本人签字;

5、聘用合同落款日期可统一填写2023年12月10日;

6、此次续签的纸质版聘用合同模板请以新重组的处室为单位,安排专人统一到人事处1#708室领取后填写,无需自行打印。

由于聘用合同签订工作任务量较大,请各处室安排专人负责,并审核好相关内容。填写完整的聘用合同需以处室为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前统一提交至人事处1#708室。

联系人:亓宪明  电话:4956

人事教育处

20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