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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所规定现有人员申请成立新课题组的基本条件的通知

人事教育处 人事教育处 2024-06-12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根据巡视组提出的关于研究所“学科方向较为分散,科研团队(课题组)较小,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等问题的整改要求,结合研究所工作实际,经所务会研究,研究所规定现有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外)申请成立新课题组的基本条件如下:

1.科研方向课题组的设置应以研究所科技发展规划为依据,课题组科研方向须符合研究所使命定位主体发展方向抢占科技制高点任务或新的学科(任务)生长点;

2.组长条件:组长须是50岁以下(在职院士除外)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3.人员规模结构:课题组成员(含在编和项目聘用以及博士后)人数不少于6人,正式职工(在编和项目聘用)人数不少于5人课题组人员团队的年龄和层次结构应合理,一般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少于2人

4.科研项目:组长须主持承担在研纵向科研项目;

5.课题经费:课题组可用资金余额须达到人均100万元以上。

 人事教育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