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2022年度职工考核及部分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年度考核与评议,拟聘以下同志至新的岗位,现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反映(联系人:张予器,电话:4947)。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尽量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聘至工程师一级岗位:高雪伶、刘 靖;
聘至实验师一级岗位:李婷婷;
聘至工程师二级岗位:吴容华、杜文文、董 雪、穆春元、马玲丽;
聘至实验师二级岗位:李颖迪、冯丽萍;
聘至助理研究员二级岗位:王梦琦;
聘至会计师二级岗位:张建军;
聘至工程师三级岗位:谢金时、刘 宇(纳米光电子)、王 茜;
聘至实验师三级岗位:杨晓伟、鲁艳芳、李华美、闫秀娟、黄 震、
张金娜、杨秋蕊;
聘至会计师三级岗位:贺亚楠;
聘至助理工程师一级岗位:张 令、刘伟丰、葛祖祥、王梦元;
聘至助理实验师一级岗位:王国强、田雪薇、高 爽、温家宝;
聘至助理实验师二级岗位:闫兵兵、王永芝、刘 刚(工程中心)、
贾 龙;
聘至职员八级岗位:胡 傲;
聘至职员九级岗位:张彬林。
以上岗位聘期自2023年1月1日起,并按新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管理。
人事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