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基数调整说明:
根据北京市社保局文件(京社保发[2017]12号)规定,社保扣缴年度为每年7月至次年6月。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按不同险种计算下限标准),上限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
2.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说明: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关于调整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扣缴年度为每年7月至次年6月。2017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职工和单位的月缴存基数上限均为2774元),缴存比例为12%。
人事处将在7月工资中依据每位职工2016年的月平均收入数作为扣缴基数进行调整。如有问题请与我处联系。
电 话:4970
邮 箱:lulu@semi.ac.cn
人事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