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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局关于实行因公护照签证“专办员”制度的通知

通知通告 人事处 2017-09-29阅读量:

尊敬的各位老师:
近期接到院国际合作局关于实行因公护照签证“专办员”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
办理因公出访人员的护照签证手续材料须经专办员审核后,由专办员提交至院签证处,院签证处不再受理非护照签证专办员提供的材料。专办员制度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各室专办员名单如下:
1.光子研发中心-芦秀玲
2.材料科学重点实验室-王晓晖
3.超晶格国家重点实验室-杨身园
4.照明研发中心-郭思行
5.集成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沈清
6.纳米光电子实验室-李川川
7.光电系统实验室-孟彬彬
8.固态光电信息与技术实验室-王海玲
9.全固态光源实验室-刘燕楠
10.高速电路与神经网络实验室-边昳
11.光电子器件国家工程中心-熊聪

如有问题,请联系电话:82304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