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范单位聘用管理程序,现部署在编人员签署合同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1、所级领导不填,尚在执行期内的引进人才不填,离岗安置、分流安置、内退、长期病休人员不填。其他在编职工需填写合同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合同模板下载路径:“所务公开网”→“人事处”→“办事程序”→“聘用合同”;
3、合同表头“编号”信息不填;
4、合同期限为“3年”,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底前退休的职工,合同截止日期为退休当月最后一天;
5、合同中“聘用方式”为“岗位聘用”,“岗位等级”不填;
6、合同中“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部分不填;
7、合同结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部分由处室领导签字(处、室正职领导本人的合同,该部分不填);
8、合同结尾“乙方”由职工本人签字;
9、合同落款日期可统一填列2018年1月30日;
10、合同中其他内容根据职工实际情况填列。
由于本次合同签订工作任务量较大,请各个处室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填写完整的合同需以处室为单位,最迟于2018年2月8日统一提交至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
201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