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通知要求,我所自2018年5月起正式启动事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人事处根据央险函〔2018〕2号文和科发人函字〔2017〕57号文规定调整编制内人员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从2018年6月工资起实扣实缴,不再预扣在编职工的事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请各位编内职工关注工资变化。
同时,自2018年6月起,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内项目将转接至央保中心,由央保中心发放;统筹外项目(含改革性补贴、政府特贴、电话费等)仍由原渠道发放。
关于本次启动征缴的说明:从2014年10月到启动征缴月份前的准备期清算工作将在接到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后执行。
人事处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