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职工带薪休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按照《中国科学院工作人员年休假实施办法》(人教字〔2008〕18号)和《关于印发<半导体研究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的通知》(半发人教字〔2008〕16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所决定,201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自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至8月10日(星期五),各部门按照每位职工(含项目聘用人员)的工龄年限和工作岗位性质,相对集中地安排本部门人员的带薪年休假。
二、参加今年科学院和研究所组织的各项疗养的同志,相应地减少5天带薪年休假。
三、为保证与所内外工作联系正常,在此期间,各部门必须安排全天在岗值班人员,并请将值班地点和联系方式于7月16日前报综合办公室贾俊伟。值班应尽量安排没有年休假或年休假较短的人员。
四、研究生的休假按照《关于研究生请假、放假的管理办法》(半发人教字〔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所参股公司的休假事宜由各公司自主决定,在公司工作的研究所职工应服从公司的休假安排。
六、安全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研究所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逐级落实责任,明确职责任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做好研究所在集中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
七、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执行本通知规定,严格人员考勤登记制度,既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又相对集中地安排好带薪年休假。
2018年6月20日